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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2-08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谢伟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公司董事、副总裁谢伟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计划的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
持进展情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谢伟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伟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
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伟东先生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伟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谢伟东
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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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谢伟东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伟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谢伟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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