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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20-84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以
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
司员工意见,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不存在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
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
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
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