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赛为智能: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8-114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03民初2195号),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周庆华与公司、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中云合同纠
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现将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周庆华就与被告公司、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中云合同纠纷事项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要求五被告按照《合作协议》履行相
关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
    二、 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03民初2195
号),上述案件判决如下:
    1、被告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中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周庆华交付被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3164795股(股票代码
300044,股票实际交付前产生的送转股、分红均由原告周庆华所有);
    2、被告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中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周庆华支付分红款731377.51元;
    3、驳回原告周庆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中云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244800元(已由周庆华预交),由周庆华负担486094.4
元,由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中云负担75870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上述一审判决结果,《合作协议》的主体是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
中云与周庆华,不是公司。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 2018 年利润或后期利润不会
产生影响。
    上述为一审判决,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该案件的上诉期
未届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03民初2195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