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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为智能:关于公司拟购置房产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 33,000 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及
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该土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李朗工业区,宗地面
积 5645.32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建筑物及其附着物面积合计为
21990.94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厂房及其配套。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购置房产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决议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出售方名称(卖方):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6617371T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股票代码:300518

   5、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
易广场 2501

   6、法定代表人:陈湧锐

   7、注册资本:9334.000000 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手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移动电话(手机)的
外观设计、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子产品
及配件的研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动漫产品、游戏软件的设计;
电子元器件、耗材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电话信息服务
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信
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
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的制作、复制、发行;手机游戏出版。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李朗工业区,房地产证编号为
6000625731,宗地号为 G04409-0133,宗地面积 5645.32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
业用地,使用年限 30 年,从 2014 年 01 月 14 日至 2044 年 01 月 13 日止,产权
登记人为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物及其附着物面积合计为
21990.94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厂房及其配套(该物业的建筑面积、用途及拟签
合同附件内容均以不动产权证书、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查询结果或其他相
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信息不一致的,则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
准)。该宗地范围内建筑物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建
筑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交易标的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目前尚处于房产证办理阶段,卖方在房产证办理完毕后,需将交易
标的追加抵押给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交易标的设定的抵押最迟在申请办理产权转
移登记手续时,卖方负责进行解除。除此之外,交易标的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款:卖方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亿叁千
万圆整(小写¥330,000,000 元),转让单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零陆元壹角捌分
(小写¥15,006.18 元)每平方米。

    2、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买方
向卖方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币伍佰万圆整(小写:¥5,000,000 元);在本合同签
订之日起 10 日内,买方向卖方付清全部定金人民币壹千万圆整(小写:
¥10,000,000)。

    本合同已生效且转让标的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 10 日内,买卖双方签
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 30%,该价款包含前期已
经支付的定金。

    转让标的满足可以过户的法定条件之日起 10 日内,双方向房地产权登记机
关提交递件过户的申请,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提交递件过户的申请当日,
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 30%。

    转让标的自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三期
转让价款,为总价款的 30%。

    自该转让标的产权由卖方过户至买方(即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且买方收到
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10 日内,买方将该物业转让剩余价款一次性
支付完毕。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依据贷款银行资金支付安排就上述付款方式进行
调整。

    3、产权现状: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以现状出售,本合同签订前买方已检
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买方已清楚该物业目前的抵押情况,该物业目
前尚处于房产证办理阶段,卖方在房产证办理完毕后,需将该物业追加抵押给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该物业设定的抵押最迟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卖方
负责进行解除。卖方在该物业上未付的工程款或设备采购款,由卖方自行负责结
清,与买方无关。

    4、税费承担: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物业转让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方
承担。本次物业转让中涉及的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包
含本数),由买方承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金额应当覆盖买方承担
的税费金额,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由卖方承担。

    5、物业交付: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卖方与买方到房地产权登记机
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由买方领取收文回执之日起,该物业视为已交
付给买方。

    6、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时正式生效:1、买卖双方的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2、买卖双方的股
东大会同意本次交易(如适用);3、取得转让标的所在地政府机关的同意。

    五、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
众联评报字(2019)第 3-001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以上
拟购买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359,200,000.00 元。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在国众联资产
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的。
    六、购置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置房产有助于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良好的条件,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和
办公环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经营业绩,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3、不动产买卖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