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19-04-23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刘宁女士、胡振超先生、黄幼平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均依据公司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通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应参加董事会
会议与所任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 应出 亲自 委托
缺席 表决 应出席 亲自出 表决情
事姓名 席次 出席 出席
次数 情况 次数 席次数 况
数 次数 次数
全部 全部
刘 宁 9 9 0 0 2 2
同意 同意
全部 全部
胡振超 9 9 0 0 6 6
同意 同意
全部 全部
黄幼平 9 9 0 0 6 6
同意 同意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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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2月 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17 年度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董事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关于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3、2018 年 5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关于中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关于修订<未来三
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限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11 月 2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11 月 2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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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12 月 11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办理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提出异议事项的内容及异议理由
2018 年度,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
议。
四、独立董事 2018 年度现场办公及实地查看情况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
考察,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状
况和财务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各自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我们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相关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并
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关注公
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确保投资者公平获知相关信息。
另外,通过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
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便能够促进公司稳
健规范的经营,以便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其他工作情况 刘 宁 胡振超 黄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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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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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次数
聘用或解聘会计
0 0 0
师事务所的次数
独立聘请外部审
0 0 0
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次数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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