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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为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1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2、本次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己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
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并
相应调整投资总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
实施。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二)》、《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二)》的独立意
见

                                     1
    1、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目建设地点与
投资总额, 另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的变化,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论证分析报告及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与投资
总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发生一定变化;另根
据公司基本情况的变化,公司董事会因此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工作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进行了修订,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摊薄
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振超                    黄幼平                   方光明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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