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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为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19-127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0月28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
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
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
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根据财

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

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
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上述修订项目除了“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
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公司将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开始采用以外,其余修订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采用
并公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