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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赛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赛为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13 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
注函〔2021〕第 29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
视,针对《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1 年第二季度合同暨重要工程合同的进
展公告》,公告显示,你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与深圳源鼎速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源鼎速”)、深圳市稳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稳速网络”)签订《顺德区五沙新能源数据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含税
金额为 20,000 万元。自合同签订后,相关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经三方友好
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施工总承包合同,并于近日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书》。
天眼查显示,深圳源鼎速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参保人数为 0。我部对此表
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 请说明与深圳源鼎速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合同金额,你公司在深圳源
鼎速仅成立 3 天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原因,深圳源鼎速是否具
备履约能力,并向我部报备合同文件。

    回复:

    一、合同签订的具体内容、金额等情况
                                     1
     2018 年 3 月 30 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与深圳源鼎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源鼎速”或“甲方”)、
 深圳市稳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稳速网络”或“丙方”)签了《顺德
 区五沙新能源数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介绍

     1、深圳源鼎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21RU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冠宇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以上各项涉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国内因特网
 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
 含电子公告服务)

     2、深圳市稳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2722871G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桂社区白石路 3818 号阳光粤海花园二期 3
栋 1002

    法定代表人:刘何杰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 年 0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云计算研发;云计算服务;软件技术开发;网
页设计;网络技术开发;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电脑耗材的销售
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顺德区五沙新能源数据中心

    2、工程承包内容:顺德区五沙新能源数据中心数据机房及其配套的智能化
系统、装修系统、机电系统等建设。

    3、工期:2018 年 4 月 18 日(以甲方发出书面开工指令为准),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 365 个日历天。如甲方对整体施工计划做调整或其他不能抗拒的因素
影响,经甲方确认后,本施工工期可做适当调整。

    4、合同价款:本合同含税金额为(暂定):人民币 200,000,000.00(大写:
贰亿元整)。上述合同金额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各项费用,本工程根
据施工图(或竣工图)据实结算。

    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收款收据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 10%的预付款;2)根据工程进度,每月按完
成工作量价值的 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竣工;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达到归
档要求并按甲方和乙方要求退场后 10 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作量价值的 90%;4)
监理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竣工结算价的 100%。对于工程进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
                                    3
工作所涉及的款项,在进度款支付中按实给予考虑,待支付上述 4)款项时一并
完成支付。

     6、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单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
认,工期作相应顺延,乙方无需承担延期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
各自的违约情况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7、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控股方,对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
性予以认可,并对甲方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你公司在深圳源鼎速仅成立 3 天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原
因

     深圳源鼎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深圳市稳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为更好地管理、运营上述数据中心项目,稳速网络全资设立了深圳源鼎速为
本项目的运营公司。公司与深圳源鼎速、稳速网络签订上述项目合同时,约定了
稳速网络对深圳源鼎速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合同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稳速网络为深圳源鼎速的全资控股方,其成立于 2005 年,系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与接入业
务(IDC/ISP)、云计算、网络安全、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大数据基础服务。
其运营的数据中心分布在广东、上海、浙江等主要省市及香港、台湾地区、东南
亚、欧美等地区。曾获中国智慧城市十大 IDC 服务商、云计算技术创新奖、十佳
数据中心运营奖等荣誉。根据其当时的经营规模、资信情况,公司认为稳速网络
具备履约能力。




     2. 请核实截至目前你公司是否对深圳源鼎速支付预付款等款项,如是,请
说明具体的支付时间、金额,截至目前是否已收回款项。

     回复:

     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未对深圳源鼎速支付预付款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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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告显示,自合同签订后,业主方深圳源鼎速在项目报建、能评审批等
申报环节未能如期推进,后续业主方退出此项目建设。请详细说明《顺德区五
沙新能源数据中心》合同签订后项目建设即陷入停滞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该
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签订不具备业务实质的合同对特定
对象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回复:

    该项目具备商业实质。合同签订后,业主方在项目实施前遇到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与当地发电厂就土地产权使用问题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二是未能顺利办
理完成项目报建、能评手续,三是本项目融资未能顺利进行。鉴于以上原因,项
目一直处于停滞当中。目前业主方将项目转让给新的投资方。为优化内部资源配
置、缓解资金紧张,经三方友好协商,针对原合同《顺德区五沙新能源数据中心》
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致同意解除,并于近日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书》。此项目未
发生费用支出,不存在通过签订上述合同对特定对象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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