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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9-00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在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62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送
达,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合计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决议有效期为叁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使用时凡涉及需母
公司保证担保事宜,公司将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
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有关商业银

                                  -1-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
礼门支行(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综合
授信决议有效期为叁年。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
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有关商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汇微电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主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简称“鼎汇微电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有效期叁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鼎汇微电子被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议案一的合计总综
合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担保
事宜。原 2017 年 8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为鼎汇微电子向中信银行不超过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有效期贰
年)提前到期,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通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公告。

    本次担保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同日公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汇微电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10)。


                                   -2-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战略布局、长远发展以及与公司光电显示及半导体产业客户的供
应链协同、配套等因素,公司与子公司武汉奥特赛德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武汉东湖
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 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武汉东
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光电显示及半导体关键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净用地
面积约82亩(具体面积以以实际测量为准),净用地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2万元/
亩(最终价格以摘牌价格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权限为50年。本次
项目建设首期投资约为3亿元人民币。如该项目后续涉及追加投资,公司将根据
具体追加金额,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将有关议案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通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同日公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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