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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9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鼎
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等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经审查,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黄金辉先生、姚红女士、兰泽冠先生、
肖桂林先生、程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和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
其本人的职位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关于提名和聘任程序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决议的方式提请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产生,我们认为,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

    经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我们同意续聘朱双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意续聘
朱顺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续聘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新聘姚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续聘兰泽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续聘程
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熊伟   余明桂   季小琴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