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9-03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以公告 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点4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 午15:00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620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双全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2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403,455,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0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102,461,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8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307,718,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9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95,737,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情请见于2019年3月23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司《2018年年 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为:同意402,777,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20%; 反对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4%;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1,783,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3383%;反对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2%。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已于2019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 表决结果为:同意402,78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4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1,792,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34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2%。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9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为:同意402,777,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20%; 反对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4%;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1,783,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3383%;反对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2%。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02,777,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20%; 反对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4%;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1,783,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3383%;反对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2018年度部分重组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及现金 返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2018年度部分重组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1)。 表决结果为:同意402,78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4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1,792,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34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2%。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02,78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4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1,792,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34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02,787,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4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1,792,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34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6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8.01 选举朱双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8.02 选举朱顺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8.03 选举张良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8.04 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5318%。 8.05 选举黄金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8.06 选举程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9.01 选举熊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9.02 选举余明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9.03 选举季小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10.01 选举刘海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18%。 10.02 选举蒋梦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7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6.5168%,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17,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531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卢皓月、魏飞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