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19-06-22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海绩迅”)5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现就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
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积计算范
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
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1、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芯屏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
湖北鼎龙爱视觉传播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
议,出资人民币 2,785.71 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持有投资后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
公司 30%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此
次对外投资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2、2018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双全、朱顺全
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将持有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的股份(对应
750 万股股份)以人民币 5,500 万元价格转让给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龙翔新材 21.3232%的股份。
3、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出资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双全、朱
顺全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与高翼联汇投资基金管理(武汉)有限公司及湖北高投
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出资成立高鼎联汇(武汉)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高
鼎联汇基金”)。高鼎联汇基金的首期规模为 3.75 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
用自有资金出资 2.7 亿元,占比 72%。后续,高鼎联汇拟通过申请湖北省省级股
权投资引导基金增资方式参股不超过 1.25 亿元,基金后期总规模预计将为 5 亿
元(届时公司出资比例将调整为 54%;公司将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4、2019 年 1 月 15 日,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补齐业务短板并深入拓
展公司再生墨盒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芯屏科
技有限公司与王和平、兰蒲生签署《关于对珠海市天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
协议》,同意湖北芯屏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珠海
市天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2%股权的参股投资,其中:以股权受让方式出资人民
币 1,120.40 万元,以增资方式出资人民币 1,436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
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除上述交易外,鼎龙股份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
售行为。在测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交易不纳入计算范围。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