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小琴)2021-04-10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季小琴)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0 年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0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通讯或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委托表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数
决次数 议
季小琴 独立董事 10 1 9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次
-1-
季小琴 独立董事 3 2 0 1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2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1 会第十一次 同意
月4日 见
会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2020 年 4
2 会第十三次 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会议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5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
3 会第十四次 同意
月 27 日 立意见
会议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8)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6 (2)关于回购 2019 年度部分重组业绩承诺对应补
4 会第十六次 同意
月 17 日 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独立意见
会议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
(2020—2022 年)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8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 会第十七次 同意
月 21 日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会议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
2020 年 9
6 会第十八次 独立意见 同意
月 30 日
会议 (2)关于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
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
2020 年 第四届董事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7 11 月 24 会第二十次 同意
(4)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
日 会议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5)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
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8 -- 关于关注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月 9 日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与各委员就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会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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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履行职责
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季小琴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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