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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小琴)2021-04-10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季小琴)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0 年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0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通讯或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委托表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数
                                                  决次数                    议

季小琴       独立董事           10            1            9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次



                                      -1-
 季小琴          独立董事           3          2         0         1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2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1                  会第十一次                                                   同意
       月4日                     见
                    会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2020 年 4
 2                  会第十三次   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会议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5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
 3                  会第十四次                                                   同意
       月 27 日                  立意见
                    会议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8)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6                 (2)关于回购 2019 年度部分重组业绩承诺对应补
 4                  会第十六次                                                   同意
       月 17 日                  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独立意见
                    会议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
                              (2020—2022 年)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8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                会第十七次                                                   同意
    月 21 日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会议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
    2020 年 9
6                会第十八次   独立意见                                        同意
    月 30 日
                 会议         (2)关于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
                              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
    2020 年      第四届董事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7   11 月 24     会第二十次                                                   同意
                              (4)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
    日           会议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5)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
                              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8                --           关于关注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月 9 日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与各委员就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会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3-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履行职责
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季小琴
                                                       2021 年 4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