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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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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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为
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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