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0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57.083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33,022,185股的0.81%。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
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0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757.083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6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1-
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02)。
4、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0-005)。
5、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0 年 2 月 4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34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8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8.28 元/股。
6、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并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14)。公司授予过程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合计放弃
认购 1.6 万份期权。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8.4 万份,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51%;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为 337 名。
7、2021年1月17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预留700万份股
票期权失效。
8、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2-
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0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757.08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6元/
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①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4.9 万份需要注销;②20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
果为 80≧N≧70,按 8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8 万
份由公司注销;③63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90≧N≧80,按 90%的比例行权,
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167 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所述,公司将合
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39.867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剩余尚在等待期内的股票期权数量 1801.45 万份;授予激励对象由
337 人调整为 302 人。
上述 302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职位有所变化:2021 年 1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平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 2021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0 年 8 月 7 日发布了《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933,022,185 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为 0 股),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1892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的股票期权
-3-
行权价格调整为 8.26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 2020 年 2 月 4 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
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本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
权的股票期权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量的 30%。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全 体 激励 对 象均 未发 生 前述情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形,均满足行权条件。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 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信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88 号,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 司 2018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1,337,596,554.63 元, 2020 年营
-4-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收入为 1,816,859,092.20 万元,
①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同比增长 35.83%,公司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达标。
第一个行权期
②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数值为准。2.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经审计的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扣非后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
根据考核结果:①35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4.9 万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份需要注销;②20 名激励对象因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考核结果为 80≧N≧70,按 80%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
象行权的比例: 的股票期权合计 7.8 万份由公司
注销;③63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
考核结果(N) N≧90 90≧N≧80 80≧N≧70 70≧N
果为 90≧N≧80,按 90%的比例
行权比例 100% 90% 80% 0
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高于 70 分则按相应行权比例行权,
期权合计 7.167 万份由公司注销;
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低于
④其余 219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70 分,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为 N≧90,其第一个行权期个人
行权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
302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量的 30%,
即,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 757.083 万股。
五、本次可行权股票来源、种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可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激励 股票期权 占授予期权 本期可行权 剩余未行权数
职务
对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数量(万份) 量(万份)
黄金辉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55% 12.00 28.00
肖桂林 副总经理 100.00 3.89% 30.00 70.00
杨平彩 董事会秘书、副 20.00 0.78% 6.00 14.00
-5-
总经理
姚红 财务总监 30.00 1.17% 9.00 21.00
核心技术及管理骨干
2,383.5 92.62% 700.083 1668.45
(298 人)
合计 2,573.5 100% 757.083 1801.45
注:①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平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9 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②在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 302 人中:因 20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80≧N≧70,按 80%的
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8 万份由公司注销;63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90≧N≧
80,按 9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167 万份由公司注销;当期未行权部分共 14.967
万股由公司注销,因此核心技术及管理骨干(298 人)剩余未行权数量为 1668.45 万份。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8.26 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
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结束后至 2022 年 2 月 3 日止。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6、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行权专户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本次
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
-6-
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757.083 万
份,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 757.083 万股,占全部行权后总股本的
0.80%,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占比由 29.72%下降至 29.48%。
综上,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
市条件。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933,022,185 股增加至 940,593,015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
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
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
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2021-01-07 17.86 34,000 0.004
集中竞价
肖桂林 副总经理 2021-01-08 17.82 11,500 0.001
合计 45,500 0.005
-7-
2021-01-07 18.50 40,000 0.004
董事、副 集中竞价
黄金辉 2021-01-08 18.02 145,000 0.016
总经理
合计 185,000 0.020
增持均价 增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副总经 2021-04-23 15.90 205,000 0.022
理、董事 集中竞价
杨平彩 2021-04-26 15.90 46,600 0.005
会秘书
合计 251,600 0.027
注:程涌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期
权数量为 30 万份(尚未行权),该部分期权将由公司按《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
相应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其他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内均无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
十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满足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①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4.9 万份需
要注销;②20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80≧N≧70,按 80%的比例行权,则其
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8 万份由公司注销;③63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
为 90≧N≧80,按 9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167 万
份由公司注销;④其余 219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N≧90,其第一个行权期个人
行权比例均为 100%。本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
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 302 名激励对象在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数量为 757.083 万份。
十二、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行权符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
-8-
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
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十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十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期权调整、注销及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
价格调整、本次期权注销的具体内容以及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及行权安排等相关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和《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
报告出具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
照《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
-9-
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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