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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以
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4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当天。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
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 1 号公司办公楼 620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双全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01 人 , 参 加 表 决 的 股 东 、 股 东 代 表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为
372,576,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3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9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 93,400,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278,451,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44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92 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 94,124,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8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0,425,9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229%;
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6%;弃权 2,136,725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98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0,425,9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4229%;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98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0,425,9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4229%;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98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69,631,7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2097%;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930,9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0,456,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8476%;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930,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38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0,398,4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4155%;反对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23,3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685%;反对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8%;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0,425,9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4229%;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98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748,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218%;
反对 2,465,9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35%;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88,798,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0722%;反对 2,465,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01%;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股东朱双全、朱顺全、肖桂林、黄金辉、杨平彩系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
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存量
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为:同意 88,474,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428%;
反对 3,776,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30%;弃权 3,043,9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4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86,580,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6977%;反对 3,77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33%;弃权 3,043,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590%。
    股东朱双全、朱顺全系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0,425,9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4229%;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98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
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0,425,9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4229%;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98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章程修正案》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2021 年 4 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0,425,94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4229%;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1,2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98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
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暨制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67,966,03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8.7627%;反对 2,473,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38%;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88,790,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0643%;反对 2,473,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81%;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 年 4 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67,966,03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8.7627%;反对 2,473,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38%;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88,790,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0643%;反对 2,473,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81%;弃权 2,136,7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7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14.01 选举杨平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342,994,079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64,070,552 股。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15.01 选举王雄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343,353,979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64,178,852 股。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叶莹、罗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