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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小琴)2022-04-15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季小琴)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1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1 年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公司的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
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通讯或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缺席
                                      亲自出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委托表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决次数                  议

季小琴     独立董事               5            3            2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次



                                       -1-
 季小琴          独立董事           0          0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
 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1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
 1                  会第二十一                                                   同意
       月8日                     意见
                    次会议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第四届董事   可意见
       2021 年 3
 2                  会第二十二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同意
       月1日
                    次会议       见
                                 (3)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参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4                 立意见
 3                  会第二十三                                                   同意
       月8日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次会议
                                 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独立
                                 意见

                                         -2-
                             (1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
                             公司提供存量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14)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1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7)关于内部划转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18)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参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2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4                (2)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4               会第二十五                                                   同意
    月 27 日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按
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与各委员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聘任高管、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计提减值损失、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等重大事
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3-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履行职责
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季小琴
                                                       2022 年 4 月 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