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
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
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
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及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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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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