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 1 号公司 516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公司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情请见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第四小节“主营业务分析”。公司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情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
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 年年度报告》详情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并
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登载《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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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并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意见,详情请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监
会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详情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详情请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
监会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详情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仅指母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7,218,748.9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3,721,874.89 元,加上年度利
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 1,208,347,713.3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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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31,844,587.33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现暂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40,593,015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811,860.30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测算。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
案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监事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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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
限为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
项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额度事项的决议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1、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
营和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5.5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
期项目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
理等。以上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且不等同于
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内,
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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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担保情况: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
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
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泽新材料”)实际需要,
在充分考虑其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等因素影响后,同意公司控股
子公司鼎泽新材料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等银行申请授信,为支持其
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鼎泽新材料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74%。担保期限为贰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鼎泽新材料资产负债率超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
信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
人具体组织实施、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同时,在后续的具体
执行中,结合实际情况约定鼎泽新材料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
鼎泽新材料提供反担保等事项,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不再另行召开股
东大会、董事会。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作出决议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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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8)。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交易内容:为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柔显科技”)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股权受让及增资结合的形式增加
对柔显科技的持股比例并为柔显科技引入新投资方以充实其资本实力。同时,鉴
于柔显科技业务尚在持续投入期,原有少数股东希望降低持股比例或退出。经综
合考虑,公司拟同意柔显科技实施老股转让并增资扩股。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
交易拟以柔显科技投前整体估值 3 亿元为交易基准,即每股的交易价格为 7.85
元。上述交易完成后,柔显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3,823 万元增至 5,956.70 万元。公
司持有柔显科技的股权比例由 51.01%变更为 70%,柔显科技仍属于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关联关系说明:柔显科技系公司与关联人曲水鼎龙泰豪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和董事、总经理朱顺全先生分别持有其 50%股权)以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受让非关联人投资份额、再增资构
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朱
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回避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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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内容: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宁波兴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五家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的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80.00
万元出资份额(占鼎汇微电子 19.00%股权),按照鼎汇微电子的整体投前估值 40
亿元的价格,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合计为 7.60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持有鼎汇微电子的股权比例由 72.35%提升至 91.35%,仍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
宁波兴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五家员工持股平台承诺,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款(税前)中不低于 50%的总金额
(即不低于 3.8 亿元)用于购买鼎龙股份股票(股票简称“鼎龙股份”,股票代
码“300054”),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同时自愿进
行股份锁定,并分三期解锁。
2、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交易对方为宁波兴宙、宁波通慧、宁波晨友、宁波
思之创、宁波众悦享。其中,公司董事长暨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担任宁波
思之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 94.44%财产份额;公司董事、总经理暨共同实
际控制人朱顺全先生持有宁波众悦享 94.44%财产份额,公司副总经理肖桂林先
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宁波众悦享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综上,宁
波思之创、宁波众悦享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购买控
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朱
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黄金辉先生、杨平彩女士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新建鼎龙仙桃光电半导体材料产业园的议
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湖北省仙桃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西流河镇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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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建设鼎龙仙桃光电半导体材料产业园(暂定名),具体实施:集成电路 CMP
用抛光材料产业化及光电半导体柔性显示用关键材料产业化项目。本项目计划分
二期建设,总投资金额约为 7.5-1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建设规模约为 5 亿元,
预计自开工建设起 12-18 个月内完成;二期建设规模约为 2.5-5 亿元,预计自开
工建设起 18-36 个月内完成。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预计自开工建
设起三年内分二期完成项目建设。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新建鼎龙仙
桃光电半导体材料产业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
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以下6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朱双全、朱顺全、杨波、姚红、杨平彩、苏敏光(简历见附件),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第五届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朱双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朱顺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姚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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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名杨平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苏敏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
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推荐以下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静、余明桂、王雄元(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
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黄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余明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王雄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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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述职报告详情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荆河路 1 号公司办公楼 620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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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双全:男,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市第十三届政协常委,
武汉市第十三届工商联副主席。1987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湖北省总工会干
部;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湖北国际经济对外贸易公司部门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鼎龙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湖北鼎龙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今,任鼎龙股份第一届至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朱顺全:男,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武汉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97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部门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鼎龙化工监事;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湖北鼎龙监事。2008
年 11 月至今,任鼎龙股份董事、总经理。
杨波:男,1970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武汉扬子江生化制药厂助理工程师;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武汉中南和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MBA 学院学习;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武汉国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华中科技
大学经济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2006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姚红: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
理会计师。1999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工厂/营销财务总监、
区域财务总监;2018 年 11 至今,任职于公司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杨平彩: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
硕士,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深
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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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集团投资证券中心副总经理、
董事长助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
苏敏光:男,198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9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
任公司发展部副经理;2019 年至今,任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
黄静:女,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系主任,招商银行总行营销顾问,湖北省烟草专卖局
营销顾问,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兼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常务理事,
营销科学学报编委。目前,黄静女士担任中百集团(000759)的独立董事职务。
余明桂: 男,1974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控制
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武汉大学人文社科“70 后”学术
团队带头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投融资与公司发展战略、并购与资本运作。主
持 7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80 余篇。目前,
余明桂先生担任南山控股(证券代码:002314)的独立董事职务。
王雄元,男,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专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入
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计划、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特殊支持计划、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信息披露、风险、供应链、薪酬、大数据。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课题以及中国博士后基金课题通讯评委,《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金融研究》、
《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重要杂志审稿人,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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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40 余篇。目前,王雄元先生担任锦州银行(证券代码:00416)、科新机电
(证券代码:300092)、烽火通信(证券代码:600498)的独立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 朱双全、朱顺全系兄弟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朱双全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249,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0%;朱顺全持有本
公司股份 138,031,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7%;朱双全、朱顺全与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波持有公司股份 739,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与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红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平彩持有公司股份3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与持有本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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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敏光持有公司股份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与持有本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静、王雄元、余明桂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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