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2023年2月1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余明桂、王雄元、黄静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