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
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件,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2022
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原财
会[2020]10号文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通知自发
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
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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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2]13号文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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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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