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11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5月12
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研究院大楼905
办公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议,公司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当天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研究院大楼
905办公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7.00 √
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10.00 √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00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12.00 √
议案》
其中:第7、9、10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采用非
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
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届时,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
(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
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
河路1号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30057(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 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云
联系电话:027-59720699/0677 联系传真:027-59720677
联系地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4-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
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5-
附件一: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该列打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代表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7.00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8.00 √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的议
9.00 √
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
10.00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00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
12.00 √
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
-7-
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
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8-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054。投票简称:鼎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9-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