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4-17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1-014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
年 4月16日上午11:00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已于2012年 4月 6日以邮件方式向所有监事发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监
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道江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2011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2011 年度报告》、《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1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2011 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367,221.6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
公积金 4,336,722.16 元,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1,771,042.35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 201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4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
币 2,002.00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立对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有关备
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3 号》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作为公司股权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案文件
第二届监事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