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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7-09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3-035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3 年 7 月 9 日下午 14:00 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 20 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以公告形式
发布《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共 2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2,523,97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101,82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5.74%;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股份 699,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4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101,867,76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99.36%;656,21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6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