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4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1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一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一部函[2014]112
号文)及福建证监局相关文件的要求,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
正在履行,未
股权激励 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它任何
公司 2012年04月18日 2013年-2015年 出现违反承诺
承诺 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
的情况
担保。
实际控制人陈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曼虹、陈添旭、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2010年3月19日
吴昊、周玉成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 2010年03月08日 至2013年3月19 已履行完毕
及股东福州科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日
域电力技术有
首次公开 其持有的股份。
限公司
发行或再
董事、高级管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融资时所 任职期间以 正在履行,未
理人员陈曼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
作承诺 2010年03月08日 及离职后半年 出现违反承诺
虹、陈添旭、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内 的情况
吴昊 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 持有公司股份 正在履行,未
人陈曼虹、陈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 2010年03月08日 期间及任职期 出现违反承诺
添旭、吴昊、 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 间 的情况
周玉成 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
益;本人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
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
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本人在任职期
间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
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
持股5%以上股 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
正在履行,未
东福州科域电 益;本公司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 持有公司股份
2010年03月08日 出现违反承诺
力技术有限公 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 期间
的情况
司 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
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
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
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
公司承诺: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 正在履行,未
公司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010年03月08日 长期有效 出现违反承诺
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 的情况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
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投资。
陈曼虹、陈添 本人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在涉 2010年03月08日 持有公司股份 正在履行,未
旭、吴昊 及股东表决时,不会同意公司与安庆 期间 出现违反承诺
市中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 的情况
交易。同时,本人也不会以其他任何
方式促使公司与安庆市中能工贸有
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本人承诺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在涉及股东表决时,不会通过科域电
力表决同意公司与安庆市中能工贸 正在履行,未
间接持有公司
周玉成 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同时, 2010年03月08日 出现违反承诺
股份期间
本人也不会以其他任何方式促使公 的情况
司与安庆市中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
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涉
及董事会表决时,不会同意公司与安
正在履行,未
公司第一届董 庆市中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
2010年03月08日 担任董事期间 出现违反承诺
事会全体董事 联交易。同时,本人也不会以其他任
的情况
何方式促使公司与安庆市中能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2012-2014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其他对公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如公司进
正在履行,未
司中小股 行中期分红的,中期数据需要经过审
公司 2012年06月20日 2012年-2014年 出现违反承诺
东所作承 计。
的情况
诺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
无公司分红政策中列明的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当进行现
金分红,每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
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
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期间
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如
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
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或者提高股票股利分配力度,加大对
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元;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
于0.3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
币。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
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该分红议案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
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
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
发事项。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
2011年7月至
公司 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其 2012年07月6日 已履行完毕
2013年7月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其 正在履行,未
2012年6月至
公司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补充流动 2013年06月19日 出现违反承诺
2014年7月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的情况
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未发现不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
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