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25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中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15 年 1 月至 6 月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 1 月至 6 月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
资金情况。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事项。公
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陈 冲 汤新华 陈章旺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4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