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6-11-04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6-110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6
年12月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
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人数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2016年11月12日前以本公告约定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候选人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
声明。
5、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
称等专业资质;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
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如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6年11月12日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孝銮、陈榆
联系电话:0591-83856936
联系传真:0591-86550211(请注明:提名董事候选人)
电子邮箱:chenyu@ceepower.com
通讯地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路街道周店村)中能电气董事会
办公室,邮政编码:350301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4 日
附件: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
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
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邮箱
任职资
格(是/ □是 □否(请在“是”或“否”前打“√”)
否符合
本公告
规定的
条件)
简历(包
括学历、
职称、详
细工作
履历、兼
职情况
等)
其他说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明(如 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有)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盖章/
签名)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