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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06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6-120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 14:30 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 2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
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105,9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1.3675%。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79,10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367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子议案,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 选举陈添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12 选举陈曼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13 选举吴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14 选举黄楠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15 选举武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16 选举周纯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陈章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22选举汤新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23选举吴飞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
   以上3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郑道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2 选举王合章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票数79,1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1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温雪生律师、唐凌丹律师出
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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