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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02-24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2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项目的
实施尚需履行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
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
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合作协议概述
     1、协议签订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工作导则》、《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的推出,配电运营的
市场化机制已经推出,配网投资和运营主体得到真正的放开。2016年12月1日,
发改委发布了《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增量配电业务的改
革号角已经吹响。同时,聚集优质、稳定的工业用户,配电设备需求高,用电量
大的工业园区将成为未来电改发展的重点。因此在经济园投资兴建智能微网以及
增量配电项目,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微电网、配网等供给侧能源类项目,
直接承接园区业主给予的新建配网订单,集发配售电为一体,未来具有巨大的市
场发展空间。
    为抓住新一轮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机遇,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熠冠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熠冠”)近日与
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管委会(以下简称“临港经济园”)在泰州市签署《项
目投资框架协议》,双方就在江苏省泰州市临港经济园投资兴建智能微网以及增
量配电项目事宜达成了一致。
    2、本次合作方为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管委会,临港经济园管委会与中
能电气及上海熠冠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
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订双方
    甲方: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管委会
    乙方:上海熠冠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1、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市临港经济园投资
兴建智能微网以及增量配电项目(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微电网、配网等供给
侧能源类项目)项目,总投资 5,000 万美元。
    2、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利用园区 20 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计划利用园区企业空余地下室或厂房合作建设储能微电网项目;计划用地
约 20 亩用于配网项目。
    3、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供电量 1 亿度生产能力。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公司审批登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开工建设手续办理方
面给予帮助,以便尽快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批复,使项目建设能够早开工、早
投产、早见效。
    2、甲方确保项目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标准,各类基础设施管线接到乙方
项目用地边缘,用地红线内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乙方责任:
    1、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负责尽快将项目公司登记注册到位,甲方全程协助
做好服务。
    2、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安全、文明建设,做到安全和环保“三同时”。
    3、乙方公司在竣工投产后,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的要求进行生
产经营,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无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乙方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经双方同意,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是公司在能源互联网
商业模式的再次探索与创新。随着国家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及系列政策的推出,
电力行业的商业模式正发生着创新性的变革,工业园区将成为未来增量配电改革
的重点。在经济园区投资兴建智能微网以及增量配电项目,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储能微电网、配网等供给侧能源类项目,发配售电一体化,从而使园区内的工商
业客户对公司具有更高的业务粘性,并且公司可以此为依托继续开展后续电力增
值服务。同时,园区内的用电需求相对稳定,对公司盈利能力稳定的增长有着积
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合作的项目有助于公司光伏业务的拓展延伸,符合国家关于
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导向,满足工业园区内企业用户对新能源应用、
能效提升和节能的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2、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
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
协商达成的框架协议,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仍需进一步明确,协议的付诸实施及
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投资事项尚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关于
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