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03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6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2017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54,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15,400,000元;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4,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8,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
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2 陈添旭
2 07*****023 CHEN MANHONG
3 07*****024 WU HAO
4 01*****160 黄楠
5 08*****969 福州科域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5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股本 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股本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无 限 售条 94,671,775 61.48% 94,671,775 189,343,550 61.48%
件流通股
有 限 售条 59,328,225 38.52% 94,671,775 118,656,450 38.52%
件流通股
股本合计 154,000,000 100.00% 154,000,000 308,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0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25元。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依据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的
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
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需进
行调整。
2、依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需进行调
整。
上述调整事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路街道
咨询联系人:于春江、陈榆
咨询电话:0591-83856936
传真电话:0591-86550211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