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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2017-05-12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
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因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000
万股(含5,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 ,同时
对非公开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并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等相关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章旺                   吴飞美                         汤新华




                                                   2017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