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08-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签署日期:2018 年 8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以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及简称:简称:17 中能 01 债券代码:112536
3、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7〕540 号
4、发行规模:1.80 亿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 6.2%。
7、债券形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起息日:2017 年 6 月 28 日
10、付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6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1、兑付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6 月 28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 2018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
望稳定。
16、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公司总经理变更
根据公司公告,陈添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陈添旭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截至公告日,陈添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409,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26%。陈添旭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
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
审核,公司同意聘任CHEN MANHONG女士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
和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CHEN MANHONG女士的个人简历如下:
CHEN MANHONG:女,1967年出生,加拿大籍,毕业于武汉水利电
力学院,本科学历。1988年至1993年就职于福建省计算机公司,1993
年至1995年就职于福州银达电脑公司,1995年至1999年就职于福州恒
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1999年至2006年就职于福州中能电力设备
有限公司,2002年至2013年4月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CHEN
MANHONG 女 士 目 前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62,08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16%。
CHEN MANHONG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CHEN
MANHONG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17 中能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
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长
城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
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人员变动风险
公司总经理的变动目前并未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
能力造成影响,发生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家族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及周玉成(持福州科域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陈添旭系新任总经理 CHEN MANHONG 的哥哥,CHEN MANHONG 系吴昊的
配偶,周玉成系陈添旭和 CHEN MANHONG 的舅舅。除此之外,CHEN
MANHONG 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长城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及管理层的稳定情况,根据进展情况,发表
进一步意见。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
人:
联系人:吕杨舟
联系电话:0755-8351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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