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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关于“17中能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05-20  

						债券简称:17 中能 01                                    债券代码:112536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 中能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
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17 中能 01,债券代码:112536)存续期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第 1 年、第 2 年票面年利率为 6.20%且固
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第 3
年票面利率上调为 6.50%。
    2、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
公司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
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7
中能 01”。截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17 中能 01”的收盘价为 99.200 元/张,投
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回售登记期: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6 月 28 日。
    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期间的
利息。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7 中能 0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7 中能 01
    3、债券代码:112536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8,000.00 万元
    5、债券形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内票面利率为 6.20%且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票面利率为 6.50%。
    8、起息日: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2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6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债券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
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5、本次利率调整:在“17 中能 01”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
票面利率至 6.50%,债券存续期第 3 年(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
票面利率为 6.50%。
    二、“17 中能 0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
    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
格卖出“17 中能 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登记期: 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
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7 中能 01”。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6 月 28 日。
    2、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期间利息,利
率(计息年利率)为 6.20%。付息每手(10 张)债券面值 1,000 元的“17 中能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2.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9.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62.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7 中能 01”
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
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7 中能 01”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
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 20 号
    联系人:于春江、陈榆
    联系电话:0591-83856936
传真:0591-86550211
邮编:350002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层
联系人:强微雨、吕杨舟
联系电话:0755-83516247
传真:0755-83516266
邮编:51802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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