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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5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
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合并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
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公司将结合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
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调整要求,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
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