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列席、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
力。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9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
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
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誉状
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
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2019年度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对公司因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离职等因素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注销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
强自身的学习,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
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
形象。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