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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独立董事2019年任职期间述职报告(刘毅)2020-04-2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任职期间述职报告


    本人刘毅,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认真
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任职期间(2019年12月9日
至2019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公司 2019 年度共召开 9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0               否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大会会议次数

           0                    0                     0                0

    2019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
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
      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类型


2019 年 12 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同 意
    9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
      员。报告期内,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与其他委员共
      同完成了对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资决
      策;共同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
      权力和义务,在对董事会议案做出决策前,仔细审阅相关议案资料,详实听取公
      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根据需要进行主动调查,以便充分获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调研情况
    2019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出席会议及其他空余时间对公司进行调研,
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
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通过电话、传真和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0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特此报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 毅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