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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2013 年经天津市
  历史沿革
              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天冿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注册地址
              1-1-2205-1
 首席合伙人   李金才
              1-1-2205-1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40 人
2020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327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2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013.01 万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2,773.95 万元
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2,270.62 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2,324.60 万元

2020 年上市公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司(含 A、B 股)涉及主要行业
                               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审计情况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019.27 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
保险赔偿;截至 2020 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截至 2020 年末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处分的情形。最近三年收到 4 次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
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凤,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3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包含
本公司在内的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翁凌静,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两年为
本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琤,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
复核了包含本公司在内的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
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
况等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信息和诚信记录,
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在
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
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经审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信息和诚信记
录,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自 2019 年起聘请立信中联为公
司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审计人
员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的资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
正地反映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