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
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
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不会产
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签署页)
吴飞美 房桃峻 刘 毅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