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
明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2年1-6月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上半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
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
度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
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下属公司拟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期间向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该等融资可能涉及公司为下属公
司、有条件的下属公司为公司的其他下属公司或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
计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该事项并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
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母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
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54,803.1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67.53%,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
间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担保行为已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吴飞美 房桃峻 刘 毅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