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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3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1:00 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7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经强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
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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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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