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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1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提案;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


    三、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6日,现场会议于
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公司办公室四
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
管、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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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73,265,2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1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3,068,9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7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20,2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23,9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62%。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259,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4,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7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
                                    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
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259,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4,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7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259,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4,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7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2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
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23,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21%;反对
730,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4%;弃权 11,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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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291%;反对 730,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3322%;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8%。
    表决结果:通过。
    注:上述比例合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
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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