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8-127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7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7%;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二)。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总股本概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安诺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2元。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2月1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7年12月4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27,544,928股。 2、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2016年1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自2017年12月5日至本公告披露 日,激励对象累计行权104,640份,公司总股本增加104,640股。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 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2017年10月26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完成原17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733,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733,200股。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暂缓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8年7月13日完成原23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249,5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减少7,249,520股。 2018年10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自2018年10月24日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608,46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4,608,460股。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15,058,388股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分别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信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对应的证券帐户名称为鹏华资产-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景 睿13号单一资金信托、鹏华资产-浦发银行-粤财信托-粤财信托-菁英163期单一资 金信托计划、华信期货-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智信3号单一资金信托。上述股 东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均承诺:本次认购取得安诺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 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户。 1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故在计算 公司总股本时,已扣减回购股份 4,608,460 股,但是公司回购股份尚未注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仍为 719,666,848 股。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上市流通数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量(股) 鹏华资产-招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 28,353,952 28,353,952 28,353,952 信托景睿 13 号单一资 鹏华资产管理 金信托 1 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 粤财信托-粤财信托- 28,353,952 28,353,952 28,353,952 菁英 163 期单一资金信托 计划 华信期货-云南国际信 华信期货股份 2 托有限公司-云信智信 3 15,292,096 15,292,096 15,292,096 有限公司 号单一资金信托 合计 72,000,000 72,000,000 72,00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72,00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7,447,091 40.20 -- 215,447,091 30.13 0,000 72,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611,297 59.80 -- 499,611,297 69.87 ,000 三、股份总数 715,058,388 100.00 -- -- 715,058,388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安诺其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