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07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8-13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
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但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 召开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
15:00 至2018年1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因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下列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但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
托进行投票:
① 交易对方;
② 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③ 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④ 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⑤ 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⑥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
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形);
⑦ 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
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的;
⑧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自
然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需在本次
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但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1.00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3.00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00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邮政编码:201703;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5、登记办法: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
3
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务联系人:徐长进、李静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大会联系电话:021-59867500,联系传真:021-59867366 转 8230,联系邮箱:
investor@anoky.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4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067;投票简称:“安诺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1.00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3.00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00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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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安诺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1.00 √
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3.00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00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
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备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
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
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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