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薛峰)2019-04-02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薛峰
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9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9
次;2018年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1次股东大会。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
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
机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了关于公
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续聘审计机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7年下半年呆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向关联
方提供担保、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3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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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6月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暂缓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暂缓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8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上半年呆滞应收账款进
行核销、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2018年9月1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以债转股方
式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了关于追加2018年度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重点对公司战略目标实施情况、
产品的市场情况、新产品研发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查询。报告期内,对关联交易、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查询,必要时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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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8年按照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公司未来发展展望及2018年经营计划》、《关
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将部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
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
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
薛峰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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