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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诺其: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2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

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聘请公

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

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2017年下半年呆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

款进行核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

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

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

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暂缓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

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关于2018年上半年呆滞应收账款进行核销的议案》、《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

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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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

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

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

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

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

变更投向和用途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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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给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彩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0万元。交易完成后,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参股公司上海益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

民币、期限为一年的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与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额度不超过15,000万

元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9,480.53万元。

    2018年4月30日,公司与江苏祁想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初众数码科技有限

公司共同签署了《上海奇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上

海奇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4,08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江苏祁想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3,840万

元,持有合资公司48%的股权;上海初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80万元,持有合

资公司1%的股权。2018年6月,公司与江苏祁想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奇

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奇赞41%的股权转让给江苏祁

想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公司尚未实际缴付出资款,故本次转让价款为0元。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未发生债

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

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

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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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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