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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诺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4-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诺其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浩                    联系电话:021-23219611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赛德                  联系电话:021-2321961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1 月 27 日
                                               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控股股东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等
                                               规定及最新政策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1.承诺人本次
认购取得安诺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
后,承诺人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安诺其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      是        不适用
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3.若承诺人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
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督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
证券监督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际控制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承诺目前或将来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
                                                                  是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做出如下承      是        不适用
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      是        不适用
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
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
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未参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
                                                                  是        不适用
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杨涛因个人原因离
                                                职,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陈赛德接替
                                             杨涛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崔浩                     陈赛德




                                     保荐机构(盖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