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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诺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1-05-18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1)第 05464 号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是安诺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
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诺其公司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安诺其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安诺其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莫旭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明




            中国上海                  2021 年 5 月 10 日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2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3,966,942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3 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9.46 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人民
币 5,895,251.8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104,747.63 元。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620180800201889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3628 号《验资报告》。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                         投资金额

             22,750 吨染料                                   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
       1、                       25,928.00       25,000.00
             及中间体项目                                    目代码:2020-370600-26-03-019832)

             年产 5,000 吨数                                 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
       2、                        4,135.00        4,000.00
             码墨水项目                                      目代码:2019-370684-26-03-065673)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                      投资金额

              年产 10,000 吨
              广谱消毒剂单                                  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
        3、                      8,004.30        7,000.00
              过硫酸氢钾复                                  目代码:2020-370684-26-03-011471)
              合盐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用于补充本
公司营运资金。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本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后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37,637,908.8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22,750 吨染料及中间体项
        1                                     259,280,000.00                 121,307,222.85
               目

        2      年产 5,000 吨数码墨水项目       41,350,000.00                       420,686.00

               年产 10,000 吨广谱消毒剂
        3                                      80,043,000.00                     15,910,000.00
               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0.00

               合计                           470,673,000.00                 137,637,908.85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895,251.83 元(不含税),其中保荐费
和承销费人民币 4,599,056.60 元(不含税)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币 1,296,195.23 元(不含税)(包含律师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不含税)、会计师费人民
币 235,849.06 元(不含税)及证券登记费人民币 116,949.94 元(不含税))。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止,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96,195.23 元(不含税)。
四、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
民币 138,934,104.08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本说明,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