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因日常经营需要,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智行鸿远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鸿 远”)、北京昆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兰新能源”)、杭州九丰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贸易”)及安徽骏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骏马新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下公开合理地进行,预计 2019 年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合计 金额不超过 88,000 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保义先生、王莹娇女士回 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算,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截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19 年预 2018 年发 关联人 至目前已 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生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 锂离子 智行鸿远 市场定价 20,000 0 0 售产品、商品 电池 向关联人销 昆兰新能 储能电 市场定价 500 0 189 售产品、商品 源 池 1 储能电 向关联人采 昆兰新能 站 PCS 市场定价 2,500 0 5,664.62 购原材料 源 模块、监 控系统 向关联人采 16,288.1 九丰贸易 铅合金 市场定价 30,000 9,107.78 购原材料 5 向关联人销 10,225.3 26,659.2 九丰贸易 铅 市场定价 15,000 售产品、商品 3 5 向关联人采 骏马新科 红丹 市场定价 5,000 855.60 4032.75 购原材料 技 向关联人销 骏马新科 铅 市场定价 15,000 0 13930.61 售产品、商品 技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差异 索引 比例(%) (%) 向关联 人销售 智行鸿 锂离子 0 20,000 - -100% 产品、 远 电池 商品 巨潮资讯网 《 2018 年 向关联 日常关联交 人销售 昆兰新 储能电 189 1,000 0.01% -81.10% 易额度预计 产品、 能源 池 的公告》 公 商品 告编号: 储能电 2018-025) 向关联 站 PCS 昆兰新 人采购 模块、 5,664.62 6,500 93.20% -12.85% 能源 原材料 监控系 统 1、公司向智行鸿远销售产品交易额度差异较大原因:报告期 内,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拓展等因素影响,公司动力电池业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未达预期,故未与智行鸿远发生实际交易。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2、公司向昆兰新能源销售产品交易额度差异较大原因:报告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期内,公司加快储能业务拓展, 对外投资储能电站增加,直接向外 销售储能电池量减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差异主要系公司与 2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 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 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智行鸿远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30 日 (2)法定代表人:杨素琴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昌崔路 198 号院 2 号楼 12 层 1202A 室 (5)注册资本:14,517.3571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销售电子元器件、软件、汽车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 乘用车);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电控系统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系 统、电控系统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股东结构: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81.0621 35.00 2 崔海龙 3,961.9700 27.29 北京物源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 3 2,377.3900 16.38 合伙) 北京智行鸿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4 1,188.1600 8.18 合伙) 5 张君鸿 1,070.8279 7.38 6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41.5371 3.04 7 崔海涛 396.4100 2.73 合 计 14,517.3571 100.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审计,智行鸿远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 3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资产总额 56,398.82 2 所有者权益 41,515.71 3 营业收入 5,293.37 4 净利润 -7,392.81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莹娇女士担任智行鸿远的董事,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智行鸿远财务经营正常、财务 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二)北京昆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9 年 3 月 23 日 (2)法定代表人:于忠兰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1 号 3 层 308 室 (5)注册资本:5192.3057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光伏逆变器软硬件、充电站监控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的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智能充电站系统设计、安装 调试;销售自行研发产品;生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限子公司生产);新能源功 率转换和控制技术的研究、相关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及专业承包。(该企业在 2011 年 03 月 21 日前为内资企业,于 2011 年 03 月 21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于忠兰 3,062.9931 58.991 2 北京日辉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661.9151 12.748 3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 489.1425 9.42 4 司 4 香港弘韬资本 II 有限公司 73.935 1.424 5 香港弘韬资本 I 有限公司 904.32 17.417 合 计 5,192.3057 100.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审计,昆兰新能源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资产总额 15,306 2 所有者权益 8,982 3 营业收入 18,133 4 净利润 2,797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王大为先生配偶于忠兰为昆兰新能源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昆兰新能源财务经营正常、财 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三) 杭州九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8 年 01 月 23 日 (2)法定代表人:计文清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 176 号 1 号楼 1201、1202、1203、 1204 室 (5)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批发、零售: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与电池 配件、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高频直流开关电源, 通信机房空调器,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除专控),电极材料,有色金属,电线 电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5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计文清 6,000 60.00 2 尚宇 4,000 40.00 合 计 10,000 100.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审计,九丰贸易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资产总额 663.77 2 所有者权益 197.43 3 营业收入 35,154.71 4 净利润 -2.57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之亲戚为九丰贸易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九丰贸易财务经营正常、财务 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四) 安徽骏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7 年 09 月 17 日 (2)法定代表人:徐志强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公司住所:安徽省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 (5)注册资本:1700.00 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黄丹、红丹生产、加工、销售。一般经营 项目: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精铅、硫酸铅(正极种子)生产、加工、销售,有色 金属、废旧塑料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6 活动) (7)股东结构: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徐志强 850 50.00 2 金水桃 340 20.00 3 金根美 255 15.00 4 彭国燕 85 5.00 5 朱会平 85 5.00 6 张健 85 5.00 合 计 1,700 100.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审计,2018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资产总额 8,654.47 2 所有者权益 5,143.94 3 营业收入 36,583.81 4 净利润 1,246.73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之配偶朱会平女士为骏马新科技董事及股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骏马新科技财务经营正常、财 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19 年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与智行鸿远、昆兰新能源、九丰贸易及 骏马新科技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 88,000 万元,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 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7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可为公司增加收入。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双方上述日常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交易方将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 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8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