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7,505,321元。 870,734,655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877,505,321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870,734,655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