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2020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20-09-01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0-095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
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44 亿元,其中对安徽南都
华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铂新材料”)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转让持
有的南都华铂新材料 43%股权,公司已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待上
述交易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南都华铂新材料 57%股权,南都华铂新材料成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继续
对控股子公司南都华铂新材料提供担保,同时根据南都华铂新材料实际发展情
况,新增对南都华铂新材料提供不超过 2 亿元担保,即 2020 年度合计对南都华
铂新材料提供不超过 5 亿元担保。
同时,公司拟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互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都能源互联网”)提供不超过 0.5 亿元担保。
2、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南都华铂新材料、南都能源互联网2020年度新签订
发生的担保合同收取1%的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决议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
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审批在上述时间及额度之内
的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新增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后担保额 关联
近一期净资
例 负债率 (亿元) 度(亿元) 担保
产比例
浙江南 安徽南都华铂新材
57% 20.78% 0.48 5 7.72% 否
都电源 料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股
浙江南都能源互联
份有限 57% 133.00% 0 0.5 0.77% 否
网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南都华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铂新材料”)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03 日
注册地点: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华鑫大道南侧 5 号
法定代表人:沈岑宽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前驱体、正极材料及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废
旧锂电子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引进、开发和产业化;废旧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废
弃物及含有镍、钴、铜、锰的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循环利用;三元前驱体、三
元材料、碳酸锂、铜、铝、塑料、石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都电源持股 57%,安徽悦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15%,安徽铂阜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朱保义持股 5%,
胡磊持股 5%,安徽保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安徽佳铂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64.89 6,252.41
负债总额 264.82 5,015.17
或有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1,000.07 1,237.24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37.17 -70.12
净利润 -237.17 -70.1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南都华铂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南都能源互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能源互联网”)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06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 223 号 1 幢五层 5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贤章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
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
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
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南都电源持股 57%,安徽智喆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15%,安徽智储源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朱保义持
股 5%,吴贤章持股 5%,安徽保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
安徽佳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89.89 1,745.48
负债总额 4,109.42 1,878.49
或有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1,019.52 -133.0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459.80 6,171.83
利润总额 -886.52 -2,352.87
净利润 -886.52 -2,352.8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南都能源互联网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
请,视资金需求情况予以安排,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南都华铂新材料、南都能源互联网2020年度新签订发生
的担保合同收取1%的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决议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
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审批在上述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担保事宜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的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支持相关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2、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且被担
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
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但
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南都华铂新材料、南都能源互联网在2020年度新签订发生的
担保合同收取1%的担保费用,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
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被担保人南都华铂新材料、南都能源互联网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
利于其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将对南都华铂新材料、南都能源互联网在 2020 年
度新签订发生的担保合同收取 1%的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新增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
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审批在上述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并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系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被担保人南都华铂新材料、南
都能源互联网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同时,公司
将对南都华铂新材料、南都能源互联网在 2020 年度新签订发生的担保合同收取
1%的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审批在上述
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
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理由充分、合理;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新增对子
公司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公司将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自
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
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审批在上述时间及额度之内
的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审批总额度为46.5亿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9.6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审批总额度为0.2亿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0.0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